厦门海关在进境快件中查获1.7千克沉香木。(厦门海关供图) 7月22日,经专业机构鉴定,厦门海关此前在进境快件中查获的一批原木块为沉香木,净重1.7千克,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列名濒危物种。 近日,某贸易有限公司以货样广告品贸易方式,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境一批“色板”,材质为绒毛槐。现场关员查验时发现,包裹内为大小不一的棕色原木碎块,散发出独特的木香。经验丰富的查验关员判断其疑似濒危木种,果断提取样品进行鉴定。 经鉴定,该批原木块为瑞香科沉香属沉香木,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列名濒危物种。由于收件人未能提供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目前,海关已按规定暂扣,并将做进一步处置。 厦门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在没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情况下,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动植物制品进出境。 沉香木 它是瑞香科植物白木香干燥木质结油部分,是一种珍贵的木材、香料和中药,常用来提取香料、雕刻成装饰品等,因十分稀少,价格昂贵,素有“植物钻石”之称。近年来由于繁育率低和人为非法掠夺砍伐等原因,沉香木资源急速枯竭。沉香木及其制品均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种类,属于限制进境和禁止出境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