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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沉香大盗”落网

91936 1 2022-12-9 19:21 发布者: 李洋 阳春公安

阳春公安森林警察大队充分发挥打击森林资源犯罪主力军作用,紧盯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保持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强大攻势。近日,森林大队成功打掉一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4 ...

12月9日讯,阳春公安森林警察大队充分发挥打击森林资源犯罪主力军作用,紧盯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保持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强大攻势。近日,森林大队成功打掉一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有力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稳定。

守护绿水青山

2022年10月14日,森林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春城蟠龙村委会大滑村的屋背岭处有人毁坏野生沉香树(土沉香,国家二级保护濒危树种)。接报后,森林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理,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江某。

经审讯,江某对其伙同胡某尧、王某明、李某辉到春城蟠龙村委会大滑村附近偷砍野生沉香树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通过加强对江某的思想发动,要求其积极配合对在逃的3名犯罪嫌疑人做好劝投工作。在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下,犯罪嫌疑人胡某尧、王某明、李某辉逼于压力于12月5日主动到森林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4人在阳春市春城蟠龙村委会大滑村屋背岭偷砍一株野生沉香树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胡某尧、王某明、李某辉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

非法采伐、加工、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均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广大人民群众务必要提高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意识,不要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坊间有个说法,“沉香一克,黄金万两”,但如果是盗采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民警对此提醒:“万无一失,手铐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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